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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上市公众公司股票公开转让只能在新三板

2013年12月16日 19:45 来源于 财新网
区域性股权转让市场是私募、非公开转让市场,非上市公众公司股票不可以在区域性股权市场挂牌转让

  【财新网】(记者 蒋飞)中国证监会今天就修订《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下称“非公办法”)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该办法的征求意见稿明确规定非上市公众公司的股票如果要公开转让,只能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新三板)进行。

   非上市公众公司存在两类情况:一类是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或转让股票导致公司股东超过200人;另一类是股票公开转让。根据《证券法》和国务院的有关规定,存在上述两种情况任何一种,都属于非上市公众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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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李箐 | 版面编辑:刘亚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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