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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符合条件机构可参股公募基金

2013年10月11日 17:18 来源于 财新网
阿里巴巴入股天弘基金,需要符合基金法等相关规定的股东条件,并履行必要的公司内部决策程序和中国证监会的审批程序

  【财新网】(记者 杨璐 曹文姣)中国证监会发言人在10月11日例行的新闻通气会上表示,中国证监会支持符合条件的机构参与公募基金行业,促进公募基金向财富管理机构全面升级转型,鼓励业务创新和市场竞争,促进培育养成专业、长期、理性的投资文化和长效激励约束机制,形成开放、包容、多元的资产管理体系。

  因余额宝而风头正劲的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下称天弘基金)近日完成历史性的增资扩股。根据协议,阿里巴巴拟出资11.8亿元认购天弘基金26230万元的注册资本,完成后占其股本的51%,实现对天弘基金的控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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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陈慧颖 | 版面编辑:曹文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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