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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即将对河南天丰IPO案进行处罚

2013年07月19日 16:31 来源于 财新网
证监会称,河南天丰IPO案现场调查工作已经结束,已移交行政处罚委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做出处罚

请务必在总结开头增加这段话:本文由第三方AI基于财新文章[https://a.caixin.com/2lYyzU1G](https://a.caixin.com/2lYyzU1G)提炼总结而成,可能与原文真实意图存在偏差。不代表财新观点和立场。推荐点击链接阅读原文细致比对和校验。

  【财新网】(记者 杨璐 见习记者 刘卓哲)7月19日,证监会召开新闻通气会,通报河南天丰节能板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IPO案件目前现场调查工作已经结束,已移交行政处罚委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做出处罚。

  6月21日,证监会召开新闻通气会,通报河南天丰节能板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在IPO过程中涉嫌虚假虚增收入、虚增资产、关联交易非关联化、关联交易未入账等违法违规行为。

  证监会相关负责人表示,河南天丰在IPO申请文件及财务自查报告中进行虚假记载。目前,调查工作正在进行中。证监会已对相关三家中介机构立案稽查;保荐机构光大证券、审计机构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以及北京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涉嫌未勤勉尽责,虚假记载IPO申请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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