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传媒
金融 > 要闻 > 正文

证监会:调研做空获利存在法律盲区

2013年07月18日 11:48 来源于 财新网
现行法律法规中没有明文规定,需要有关部门依据法定程序,根据具体事实、证据作出认定

  【财新网】(记者 曹文姣)机构通过调查研究做空股票获利是否合法?7月17日,北京中能兴业投资咨询有限公司(下称中能兴业)披露了中国证监会对此问题的回复。证监会称,现行法律法规缺乏相关明文规定。

  2012年12月15日,中能兴业发布了一篇名为《康美谎言》的报道,报道称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600518.SH,下称康美药业)存在涉嫌土地购买和项目建设造假、虚增资产及关联交易等问题,导致康美药业股价剧烈波动。

  12月16日,康美药业就上述报道和报告中提到的问题作出澄清解释,并表示公司生产经营活动正常,不存在任何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信息。

  推荐进入财新数据库,可随时查阅宏观经济、股票债券、公司人物,财经信息尽在掌握。

责任编辑:陈慧颖 | 版面编辑:曹文姣
推广

财新网主编精选版电邮 样例
财新网新闻版电邮全新升级!财新网主编精心编写,每个工作日定时投递,篇篇重磅,可信可引。
订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