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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旭利“老鼠仓”案二审坚持无罪辩护

2013年05月24日 09:10 来源于 财新网
李旭利称被警方胁迫、诱导作出有罪供述,承办警察否认,法院对辩护人提出排除其有罪供诉的申请未予支持
李旭利。 温迪/CFP

  【财新网】(记者 周群)一审被判四年有期徒刑的明星基金经理李旭利,在二审中坚持无罪辩护,辩称之前的有罪供述是因为受公安侦查人员胁迫和诱导。但其辩护人提出的非法证据排除申请未获法庭支持。

  5月23日,该案二审在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庭审持续了一天,法院未当庭宣判。检察机关当庭主动撤回了李旭利之妻袁雪梅的证词,但认为即使撤回该证词,现有证据仍能证明李旭利利用非公开信息交易。

  当天,李旭利身着灰色短袖T恤出庭。庭审中,控辩双方辩论焦点在于,李旭利是否授意时任五矿证券深圳华富路证券营业部李智君买入工商银行(601398.SH)和建设银行(601939.SH)股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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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秦旭东 | 版面编辑:曹文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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