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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刑三年罚600万 “老鼠仓”案郑拓不上诉

2013年03月28日 18:35 来源于 财新网
原交银施罗德基金经理郑拓“老鼠仓”案上周一审判决;法院认为,郑拓、夏伟红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金额4638万余元,获利1242万余元

  【财新网】(记者 沈乎)原交银施罗德基金经理郑拓“老鼠仓”案上周一审判决。郑拓获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六百万元。接近郑拓的相关人士对财新记者表示,郑拓不打算上诉,判决将于4月1日生效。

   上海市一中院周四发布消息,郑拓犯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600万元;同案被告人夏伟红(郑拓前妻)犯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600万元;同案被告人夏伟玲(夏伟红之妹)犯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罪,判处拘役六个月,缓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十万元;违法所得予以追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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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付涛 | 版面编辑:王文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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