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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服务机构业务管理办法将出台

2013年05月17日 20:28 来源于 财新网
明确了各项基金服务业务的定义、机构资格条件、相关业务规范、违规行为处罚等具体内容

  【财新网】(记者 杨璐)5月17日,证监会召开新闻通气会,公布了《证券投资基金服务机构业务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下称《管理办法》),对基金服务业务做出相应规范,旨在保护基金投资人合法权益,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管理办法》明确了各项基金服务业务的定义、机构资格条件、相关业务规范、违规行为处罚等具体内容,以及从事公开募集基金服务业务机构按照中国证监会规定进行注册或者备案的具体程序。

  据证监会相关负责人表示,新修订的《基金法》提出了基金服务机构的概念,并对基金销售、销售支付、份额登记、估值、投资顾问、评价、信息技术系统服务、律师会计师等八种基金服务应遵从的业务规范和相应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等做出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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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陈慧颖 | 版面编辑:路炳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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