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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基金投资杠杆上限拟为40%

2013年04月26日 21:39 来源于 财新网
证监会就修订《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公开征求意见,拟提高现行60%股票型基金的仓位下限至80%,首次明确基金投资杠杆上限为40%
2009年11月5日,北京,2009年第一届金融博览会,基金展台。 CFP

  【财新网】(记者 杨璐)证监会拟修订相关法规,拟提高现行60%股票型基金的仓位下限至80%,首次明确基金投资杠杆上限为40%。

  4月26日,证监会召开新闻发布会,就修订《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下称《运作办法》)公开征求意见。修订后的《运作办法》主要在以下三个方面做出了修改。

  一是根据《基金法》的规定做出相应调整,如拓宽管理人和托管人范围、明确对基金关联交易的要求、完善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程序等。

  二是进一步强化监管,加强风险防范和投资者保护,如将现行股票型基金仓位下限60%提高至80%、强化对基金分散投资的要求、头一次明确规定了基金投资的杠杆上限为40%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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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付涛 | 版面编辑:曹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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