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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银监局要求小微企业贷“四个不低于”

2013年05月14日 18:15 来源于 财新网
贷款增速不低于各项贷款平均增速,贷款户数不低于上年同期,坚持市场化取向,倡导理性投向

  【财新网】(记者 沈乎)上海银监局要求上海银行业小微金融服务工作实现“四个不低于”的新要求,其中要求小微企业贷款增速不低于各项贷款平均增速,并倡导小微企业信贷理性投向。

  在今日(5月14日)举行的2013年小微金融服务工作推进会议上,上海银监局要求实现“四个不低于”:小微企业贷款增速不低于各项贷款平均增速;小微企业贷款户数不低于上年同期水平;单户授信总额500万元及以下的小微企业的贷款(含同口径个人经营性贷款)增速不低于各项贷款平均增速;单户授信总额500万元及以下的小微企业贷款(含同口径个人经营性贷款)的户数不低于上年同期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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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卢彦铮 | 版面编辑:林韵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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