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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安称在海欣股份事件中不存在“抢帽子”

2013年04月25日 18:17 来源于 财新网
平安证券收到证监局的监管函,内容是要求平安证券增加合规检查次数,公司已与“研报门”研究员解除劳动合同

  【财新网】(记者 符燕艳)4月25日,媒体报道称中国平安(601318.SH、02318.HK)海欣股份事件中存在先买后推荐的“抢帽子”行为,中国平安向财新记者澄清称相关报道不属实,是平安证券原研究员个人的个人行为,中国平安及平安证券等不存在“抢帽子”行为。

  2011年,深圳证监局对平安证券和平安资产管理公司是否涉嫌海欣股份违规交易一事曾展开调查。

  据《每日经济新闻》报道,深圳证监局在今年4月得出调查结论,并下发平安证券一份监管措施函,其内容是平安证券2011年1月4日发布的《海欣股份直肠癌治疗性疫苗价值凸显:股价至少低估50%》研究报告存在三大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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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卢彦铮 | 版面编辑:林韵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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