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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新网】(记者 郑斐)2月26日,证监会召开新闻通气会,公布《证券公司资产证券化业务管理规定》(下称《规定》),并开始公开征求意见。
证监会在对证券公司企业资产证券化业务试点情况进行研究总结,并充分吸收证券公司、融资主体等相关方意见的基础上,对资产证券化基础资产类型、交易结构、交易方式等方面进行了设计。
《规定》通过列举方式列明可以证券化的基础资产具体形态,允许包括企业应收款、信贷资产、信托受益权、基础设施收益权等财产权利,商业票据、债券、股票等有价证券,商业物业等不动产财产均可作为证券化基础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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