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险资债权投资计划发行改为注册制

2013年02月03日 13:47 来源于 财新网
过渡期间,注册机构临时由中国保险保障基金有限责任公司担任

  【财新网】(记者 马媛)保监会2月1日傍晚正式发布《关于债权投资计划注册有关事项的通知》(《通知》),将资管公司债权投资计划发行门槛由备案制调整为注册制。

  根据上述《通知》,保险资产管理公司等专业管理机构发起设立债权投资计划,应当按照监管规定,向中国保监会指定的注册机构报送注册材料,依规注册。过渡期间,注册机构临时由中国保险保障基金有限责任公司担任。

  保监会表示,债权投资计划注册后,有关当事人仍按中国保监会现行规定,办理债权投资计划登记、发行和交易,并依规履行信息披露和报告义务。中国保监会通过现场和非现场检查方式,对债权投资计划业务进行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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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陈慧颖 | 版面编辑:曹文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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