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网】(记者 张冰)全国人大常委会财经委副主任委员吴晓灵在今天(12月28日)表示,修订后的《基金法》将非公开募集基金纳入调整范围,规范了非公开募集基金,加强了投资者权益保护,也从法律上确定了非公开募集基金的法定地位。
业内一直担心新《基金法》监管过度的问题,吴晓灵表示,公开募集基金往往投资者范围小,社会影响面窄,运作方式灵活,没有必要也不应该实行像公开募集基金那样严格的管制和监管。
“对非公开募集基金侧重建章立制,对基金具体投资业务运作主要依靠基金合同、依靠基金参与者自主约定、以自律管理为主,监管主要着眼于系统性风险的防范,这样的规定充分考虑到了非公开募集基金的自身特点和发展需要。”吴晓灵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