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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放宽境外上市条件 取消硬性财务指标(更新)

2012年12月20日 18:51 来源于 财新网
新发布的《指引》2013年1月1日起实施,将取消1999年发布的净资产不少于4亿元,税后利润不少于6000万元等硬指标

  【财新网】(记者 刘冉)中国证监会今日发布新规,放宽境外上市条件。

  根据新发布的《关于股份有限公司境外发行股票和上市申报文件及审核程序的监管指引》(下称《指引》),境内公司可自主向中国证监会提出境外发行股票和上市申请。同时取消1999年发布的净资产不少于4亿元人民币、5000万美元筹资额和税后利润不少于6000万元人民币等硬性指标。

  新规将从2013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

  业内人士认为,此举是为了分流在A股市场大量拥堵的待审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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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陈慧颖 | 版面编辑:曹文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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