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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审被判四年基金经理李旭利上诉

2012年12月10日 12:59 来源于 财新网
新聘周泽为二审辩护人,将提交新证据,要求无罪判决

  【财新网】(记者 沈乎)一审宣判获实刑后,在上诉时限的最后一天,明星基金经理李旭利通过原法院向上海市高院提起了上诉。

  11月23日,上海市一中院判决李旭利利用非公开信息交易罪名成立,李旭利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800万元,追缴违法所得人民币1071.6万元。

  12月3日,即上诉时限的最后一天,李旭利提起了上诉。“李旭利此前对要不要上诉还有犹豫,认为上诉可能也没什么用,但最后他对判决还是不服。”李旭利聘请的二审辩护人,问天律师事务所律师周泽对财新记者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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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毕爱芳 | 版面编辑:曹文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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