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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货新条例为外资入市预留空间

2012年11月06日 10:57 来源于 财新网
适应期货业创新、发展所需,为境外投资者进入期货市场参与交易预留了空间,并使商业银行首次获准能够参与期货交易;但大宗商品中远期交易的监管认定在本次条例中仍未明确

  【财新网】(记者 范军利)11月5日,国务院公布《关于修改<期货交易管理条例>的决定》(以下简称《条例》),自2012年12月1日起施行。

  《条例》一方面适应期货业创新、发展所需,为境外投资者进入期货市场参与交易预留了空间,并使商业银行首次获准能够参与期货交易。另一方面,市场关注的大宗商品中远期交易的监管认定在本次条例中仍未明确,这一“监管真空”地带对中远期交易市场发展仍然形成障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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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陈慧颖 | 版面编辑:曹文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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