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沪深300股指期货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为12%

2012年06月27日 16:55 来源于 财新网
自2012年6月29日结算时起,沪深300股指期货所有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标准统一调整为12%

  6月27日消息,中金所今日发布《关于调整沪深300股指期货交易保证金的通知》,自2012年6月29日结算时起,沪深300股指期货所有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标准统一调整为12%。

  沪深300股指期货上市初期,在12%最低保证金标准基础上,中金所实际收取交易保证金进一步上浮达到15%以上,这个保证金水平与国内外主要期货品种相比,其风险覆盖程度最高、最为安全谨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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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编辑:邱嘉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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