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网】(记者 沈乎)5月30日中金所发布修订后的《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风险控制管理办法》(下称《办法》)及配套通知,将沪深300股指期货的持仓限额由100手调升至300手。
《办法》同时规定交易所可以根据市场风险状况调整持仓限额标准,并对相应异常交易行为的监管标准予以调整。
中金所称,沪深300股指期货上市前夕,中金所将沪深300股指期货的持仓限额由筹备初期的600手调整至100手。市场运行两年多,100手的持仓限额标准基本适应股指期货上市初期的市场特征和监管需要。随着市场规模和套期保值需求的扩大,偏低的持仓限额标准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投资者的参与深度和持仓结构的优化。适度提高持仓限额标准风险可控,进行调整的必要性和条件已经具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