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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指期货持仓限额增至300手

2012年05月31日 09:09 来源于 财新网
中金所表示,股指期货上市两年,原100手持仓限额影响投资者参与深度,随市场规模扩大,适度提高持仓限额亦可优化持仓结构

  【财新网】(记者 沈乎)5月30日中金所发布修订后的《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风险控制管理办法》(下称《办法》)及配套通知,将沪深300股指期货的持仓限额由100手调升至300手。

   《办法》同时规定交易所可以根据市场风险状况调整持仓限额标准,并对相应异常交易行为的监管标准予以调整。

   中金所称,沪深300股指期货上市前夕,中金所将沪深300股指期货的持仓限额由筹备初期的600手调整至100手。市场运行两年多,100手的持仓限额标准基本适应股指期货上市初期的市场特征和监管需要。随着市场规模和套期保值需求的扩大,偏低的持仓限额标准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投资者的参与深度和持仓结构的优化。适度提高持仓限额标准风险可控,进行调整的必要性和条件已经具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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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毕爱芳 | 版面编辑:曹文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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