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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监会发文加强险企资产配置管理

2012年07月28日 10:39 来源于 财新网
保险公司开发寿险投资连结保险产品、变额年金产品、养老保障委托管理产品和非寿险非预定收益投资型保险产品等应设立独立账户;各资产的投资比例,由保险公司通过书面合同与投保人或者受益人约定

  【财新网】(记者 马媛)为进一步加强保险公司资产配置管理,保监会近日发布《保险资产配置管理暂行办法》(下称《办法》),规定保险公司应严格划分普通账户和独立账户,普通账户资产与独立账户资产之间、独立账户之间不得相互出售、交换或者移转。

  《办法》强调,保险公司开发寿险投资连结保险产品、变额年金产品、养老保障委托管理产品和非寿险非预定收益投资型保险产品等,应当根据中国保监会有关规定,设立独立账户。保险公司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资产配置范围和比例,明确独立账户风格,及时优化风险调整收益,独立进行投资决策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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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陈慧颖 | 版面编辑:张兰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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