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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监会出手规范险企薪酬

2012年07月23日 21:19 来源于 财新网
绩效不高于3倍基本薪酬;保险公司董事、监事、高管人员和关键岗位人员绩效薪酬应当实行延期支付

  【财新网】(记者 马媛)中国保监会近日发布《保险公司薪酬管理规范指引(试行)》,重点对保险公司高管及关键岗位人员薪酬管理进行规范,自2013年1月1日起开始实施。

  《指引》将保险公司薪酬分为基本薪酬、绩效薪酬、福利性收入和津补贴、中长期激励四个部分。《指引》规定保险公司高管人员目标绩效薪酬不得低于基本薪酬,绩效薪酬不得超过基本薪酬的3倍,即绩效薪酬控制在基本薪酬的1-3倍之间。还规定保险公司每年支付给高管人员的现金福利和津补贴不得超过基本薪酬的10%。 保险公司董事、监事、高管人员和关键岗位人员绩效薪酬应当实行延期支付,延期支付比例不低于40%。其中,董事长和总经理不低于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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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陈慧颖 | 版面编辑:王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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