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9日,中国人民银行颁布了《同业拆借管理办法》(下称《办法》)。在央行的公开声明中,对该《办法》的公开评价是“十年来最重要的同业拆借政策调整”。
此次调整除扩大了市场参与主体范围,同时对拆借期限和额度做了新的规定。
《办法》将同业拆借市场参与者的范围从10个扩大到了16个,从原来的银行类金融机构扩大到涵盖全部的银行类和绝大部分非银行类金融机构。拆借期限和额度也都有很大程度的提高。新《办法》的出台,将有效扩大同业拆借市场的容量,提高同业拆借利率的代表性及市场性,令其在货币市场中起到更强的“信号”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