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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稳定报告:建议将理财、存款、保险、基金等纳入第三支柱投资范围

2021年09月03日 18:41
T中
推动建立以账户制为基础的个人养老金制度;允许银行、基金、保险等各类具备条件的金融机构发挥自身行业特点,为第三支柱提供合适的养老金融产品

  【财新网】(记者 吴雨俭)“推动建立以账户制为基础的个人养老金制度……有序扩大第三支柱投资的产品范围,将符合规定的银行理财、储蓄存款、商业养老保险、公募基金等金融产品都纳入第三支柱投资范围。”这是央行在最新发布的《中国金融稳定报告(2021)》(下称《报告)中,对规范发展第三支柱养老保险提出的建议。

  20世纪90年代以来,我国逐步探索建立了以第一支柱基本养老保险为主体、第二支柱职业养老和第三支柱个人养老为补充的多层次、多支柱养老保险体系。其中,第一支柱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已经比较健全,第二支柱逐步发展完善但人口覆盖相对有限,第三支柱还处于起步阶段。

责任编辑:李箐
版面编辑:鲍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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