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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乾集资诈骗案一主犯一审被判15年 一主犯仍在逃

2019年07月27日 11:36
T中
本案未兑付金额超74亿元。2016年8月,被告人薛秀丽还曾利用购买的他国护照潜逃境外;当年12月14日,薛秀丽从香港回内地自首。易乾公司另一实际控制人刘丹目前仍潜逃在外

  【财新网】(记者 朱亮韬)曾在2016年年初和“快鹿系”“中晋系”同时期“爆雷”的南京易乾财富集资诈骗案有了最新司法审判结果。

  7月26日,南京中院对易乾财富主要负责人之一薛秀丽集资诈骗一案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犯集资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15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2000万元;查封、扣押、冻结的财物依法处置后,按比例返还集资参与人;不足部分责令被告人薛秀丽继续退赔。

  根据法院审理认定的事实,截至2016年4月事发时,“易乾系”累计向9.5万人吸收资金185亿元,并有92.71亿元未兑付,2016年4月13日后,又陆续兑付了18.22亿元。以此计算,最终未兑付本金仍然有超过74亿元。

责任编辑:蒋飞
版面编辑:王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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