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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金协会:P2P平台实控人变更 重新审查会员资格

2018年08月21日 07: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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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贷会员机构的实际控制人或持股5%以上的股东变更,需在48小时内向公众披露;并在10个工作日内向协会函告新股东出资来源和业务影响等情况

  【财新网】(记者 吴雨俭)在多家P2P平台爆雷之后,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下称互金协会)终于对P2P平台的股权管理提出更严格的要求。

  8月20日,互金协会向会员机构下发了《关于加强对P2P网络借贷会员机构股权变更自律管理的通知》(下称通知),要求网贷会员机构的实际控制人或持股5%以上的股东变更后48小时内,应在平台网站、手机应用等官方互联网渠道显著位置,以及全国互联网金融登记披露服务平台向公众披露。

  除此之外,通知还规定,网贷会员机构应于实际控制人或持股5%以上的股东发生变更后10个工作日内,将有关情况函告协会,函告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新股东的基本情况、出资来源、对存量已撮合未到期网贷业务可能产生的影响及风险分析、对持续合规开展经营活动可能产生的影响及风险分析等。

责任编辑:霍侃
版面编辑:张翔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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