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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业证券5.5亿赔付欣泰电气欺诈发行投资者(更新)

2017年06月09日 17:40
T中
赔付对象分为一级市场新股投资和二级市场交易适格投资者;IPO前持有欣泰电气的股东及关联人,以及董监高增持买入,不属于先行赔付对象

  【财新网】(记者 岳跃 朱亮韬)欣泰电气(300372.SZ)欺诈发行投资者赔付工作终于迈出实质性一步。兴业证券(601377.SH)6月9日发布设立5.5亿元先行赔付专项基金的公告,列出一级市场和二级市场适格投资者的具体赔付方案。

  证监会新闻发言人邓舸同日表示,对兴业证券的先行赔付工作表示支持,证监会将持续关注后续进展情况,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邓舸透露,中国证券业协会此前已经牵头中国证券投资者保护中心、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兴业证券,成立了先行赔付工作小组。

责任编辑:李箐
版面编辑:张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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