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网】(记者 张冰 任重远)正在全国人大常委会三审的《证券投资基金修订草案》,将此前一直被热烈讨论的PE/VC排除在监管范畴之外。
在原本的《基金法》设计思路当中, PE/VC的投资行为也纳入《基金法》的调整范围,但是背后涉及到部门的监管权限分割,亦有PE行业人士担心监管过度的问题,导致这种思路最后流产。
在此前人大关于《基金法》征求意见过程中,发改委等部委对PE入法的反对意见较大。
吴晓灵曾在PE行业会议上指出,不少人认为PE/VC与在证券市场上投资已上市公司的基金完全不同,在监管主体的问题上争议较大,另外市场对《基金法》的修订有误解,“政府修法的目的,不是政府想管这个事,而是希望给市场一个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