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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汇贷款“专户”管理进一步简化 有出口贸易背景不必另开户

文|财新 王石玉
2026年08月02日 21:34
贷款机构不再需要定期向外汇局进行外汇债权登记;对于符合条件的具有货物或服务贸易出口背景的国内外汇贷款,允许其直接划入经常项目外汇结算账户
资料图:中国国家外汇管理局。图:蒋启明/中新社/视觉中国

  【财新网】境内外汇贷款相关外汇管理进一步从简,新规将于两个月后实施。

  为进一步支持国内外汇贷款业务发展,提升服务实体经济质效,国家外汇管理局近期发布《关于进一步完善国内外汇贷款外汇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下称《通知》),明确对国内外汇贷款实行专用账户管理,并简化了外汇贷款的相关结购汇管理。

  所谓国内外汇贷款,主要是指境内金融机构(即“贷款人”)在经批准的经营范围内,向境内非金融机构(即“借款人”)发放的以外币计价结算的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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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霍侃 | 版面编辑:鲍琦
图片编辑:李丛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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