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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办发文严管私募基金 明确央地协同备案、处置

文|财新 韩宇航(见习)
2026年06月05日 20:17
通过入口端和出口端措施推动私募基金行业扶优限劣、严厉打击私募基金领域违法违规
本次印发的《指导意见》的核心举措包括:通过入口端和出口端一系列举措进一步推动私募基金行业扶优限劣、严厉打击私募基金领域违法违规以及央地协同部际协作加强私募基金监管工作等。

  【财新网】6月5日,国务院办公厅公布《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促进私募投资基金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下称《指导意见》),按照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对私募基金行业发展和监管工作进行了全面系统的顶层设计,构建私募基金加强监管、防范风险的制度体系和长效机制。

  2023年,国务院出台《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条例》,夯实了行业规范发展的法治基础。当前,按照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精神,需要在政策制度层面进一步加力推进,提升各方面机制和举措的系统性。在对私募基金行业的问题和现状进行深入评估后,国务院办公厅印发《指导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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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李箐 | 版面编辑:刘潇
图片编辑:李泊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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