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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外币资金池业务由10地试点推广至全国 设一年过渡期

文|财新 王石玉
2025年12月27日 16:46
在陆续推广试点四年后,跨国公司本外币一体化资金池业务由原先的10地推广至全国;《通知》设一年过渡期,期间应清理其他版本资金池
资料图:国家外汇管理局。图:视觉中国

  【财新网】征求意见稿发布近九个月后,“高版本资金池”全国统一管理规定正式落地。

  2025年12月26日,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管理局联合发布《关于跨国公司本外币一体化资金池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下称《通知》),将本外币资金池业务纳入统一管理,并鼓励企业以本币开展资金池业务。在陆续推广试点四年后,跨国公司本外币一体化资金池业务(下称“资金池业务”)将由原先的10地推广至全国。

  《通知》征求意见稿于2025年4月1日发布,并在一个月内向社会各方征求意见。征求意见稿的起草说明介绍,《通知》所涉资金池业务为“高版本”,区别于一般的跨境资金集中运营,具有门槛较高、资金划转额度高、便利度高的特点,主要服务于大型跨国公司(参见财新网《“高版本”本外币一体化资金池试点拟扩围至全国 将迎统一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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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霍侃 | 版面编辑:邱祺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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