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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击入股赚200万获刑10年2个月 国资券商保代被判定为“国家工作人员”

文|财新 王娟娟
2025年12月10日 15:14
投行保代与人共谋违规参与保荐对象定增,以涉嫌受贿罪被监察留置,并被公诉机关以相同罪名起诉,一审判定罪名成立后已决定上诉
公诉机关认为,杜鹏飞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其行为触犯了《刑法》相关规定,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建议量刑10年至11年,并处罚金。图:视觉中国

  【财新网】近期颇受关注的投行保荐代表人“突击入股”案迎来一审刑事判决。

  财新获悉,12月5日,黑龙江齐齐哈尔市龙沙区人民法院(下称“龙沙区法院”)对中信建投(601066.SH)原投行部执行总经理杜鹏飞涉嫌受贿罪作出一审判决。龙沙区法院认为,杜鹏飞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利,非法收受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受贿罪成立。

  最终,法院判处杜鹏飞有期徒刑10年2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60万元;对其违法所得410.64万元予以没收上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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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李箐 | 版面编辑:李东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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