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网】资本市场开放再迎大力度改革。6月10日,中办、国办印发《关于深入推进深圳综合改革试点 深化改革创新扩大开放的意见》(下称《意见》),明确允许在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的粤港澳大湾区企业,按照政策规定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这意味着,联交所挂牌企业中,注册地在港澳的境外上市公司也可以回深交所挂牌,这是资本市场的重大开放政策。”一位投行人士称。
2018年之前,A股市场的上市公司要求必须注册在中国境内,包括注册在境内的外商投资企业均可在A股IPO,2018年政策进行了调整,开始放行红筹企业的A股IPO,多家红筹公司在科创板挂牌,但对于注册在境外(包括港澳)的外资企业并无A股IPO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