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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部门发文规范应收账款电子凭证 强化贸易背景真实性管理

文|财新 朱亮韬
2025年02月06日 22:28
央行等六部门《通知》明确应收账款电子凭证规范管理基本框架;加强中小企业账款及时支付,应收账款电子凭证付款期限原则上应在6个月以内,最长不超过1年
资料图:中国人民银行。图:视觉中国

  【财新网】此前多年发展处于监管盲区的应收账款电子凭证业务,将首次迎来监管规范。

  2025年2月6日,央行官网公布了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监管总局、最高人民法院、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关于规范供应链金融业务 引导供应链信息服务机构更好服务中小企业融资有关事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下称《通知》)。《通知》要求,应收账款电子凭证的开立、转让应具备真实贸易背景;此外,应收账款电子凭证的付款期限原则上应在6个月以内,最长不超过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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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霍侃 | 版面编辑:罗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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