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网】2月5日,金融监管总局显示,批复同意解散安达保险有限公司(简称“安达保险”)。根据要求,接此批复文件后,安达保险应立即停止一切经营活动,于15个工作日内向金融监管总局缴回许可证,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办理相关手续。
就在不久前,安达保险已于2024年12月27日在官网发布清算公告。根据公告,安达保险清算组于2024年12月26日正式成立,该公司于同日进入解散清算程序。
此前有相关人士向财新表示,这一动作主要是落实“一参一控”的监管要求。根据《保险公司股权管理办法》,同一投资人及其关联方、一致行动人只能成为一家经营同类业务的保险公司的控制类股东,成为控制类股东和战略类股东的家数合计不得超过两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