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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监总局:信托业监管“长牙带刺” 到2029年风险得到有效管控

文|财新 刘冉
2025年02月04日 17:23
对风险严重、不具备救助价值的信托公司,依法推进破产;加快存量高风险信托公司风险处置
2025年1月27日,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金融监管总局《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推动信托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的通知。图:视觉中国

  【财新网】继保险业之后,又一金融行业迎来加强监管、防范风险、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制度体系和长效机制。

  2025年1月27日,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金融监管总局《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推动信托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下称《意见》)的通知。《意见》要求加强信托公司持续监管,加强信托业务全过程监管,对风险严重、不具备救助价值的信托公司,依法推进破产;加快存量高风险信托公司风险处置。

  总体而言,《意见》要求必须坚持信托业监管“长牙带刺”、有棱有角,全面强化机构监管、行为监管、功能监管、穿透式监管、持续监管;必须坚持把防范风险作为永恒主题,对风险早识别、早预警、早暴露、早处置,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底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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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霍侃 | 版面编辑:邱祺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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