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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晋系”非法集资第二轮退款 八年累计退还净本金近三成

文|财新 朱亮韬
2024年12月04日 10:01
除“中晋系”案外,近期金诚集团、证大捞财宝等多个非法集资大案也有最新的退赔进展。金诚集团案累计退还比例为20%,“证大系”案累计退还比例为30%
资料图:中晋资产管理公司。

  【财新网】2016年4月“爆雷”的上海“中晋系”非法集资案,近期向投资人进行了第二轮退款。

  2024年11月中旬,“中晋系”投资人陆续收到上海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的短信通知,由二中院依法执行的(2023)沪02执恢241号中晋系列案件,将根据之前通过登录“刑事案款信息核对”平台登记确认的信息,对投资人进行第二轮发款,本次发款金额为未兑付金额的14%,累计退还29%。

  12月2日,不少投资人反映开始陆续收到本轮退还资金。如果算上“中晋系”2022年7月第一轮发款时退还的未兑付金额的15%,两轮共退还未兑付金额的29%。非法集资案中,未兑付金额一般是“净本金”的概念,即需要将案发时的未兑付本金扣除案发前收到的利息金额,“中晋案”中法院此前在损失核对信息登记中也提示,“实际受损金额=实际投入金额-实际取出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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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蒋飞 | 版面编辑:肖子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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