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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监管总局:鼓励金融机构单设首席合规官 为高管成员

文|财新 武晓蒙
2024年08月16日 21:18
《金融机构合规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反馈截止时间为2024年9月17日,拟自2025年3月1日起施行,并设置一年过渡期
国家金融监管总局。图:视觉中国

  【财新网】银行业、保险业及一些非银机构的高管队伍或将扩员。

  2024年8月16日,国家金融监管总局发布《金融机构合规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下称《征求意见稿》),要求金融机构在总部设置首席合规官,在省级(计划单列市)分支机构或者一级分支机构设置合规官;要充分发挥首席合规官、合规官在合规管理体系中上下传导、左右协调、内外沟通的功能,统筹推进合规管理工作;强化业务条线的主体责任、合规部门的管理责任和内部审计的监督责任,做到有机统筹、有效衔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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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霍侃 | 版面编辑:鲍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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