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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新网】法院对财务造假案件的审理,关系到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的维护,以及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为进一步发挥司法引领示范价值,最高人民法院(下称“最高法”)6月26日发布了五个财务造假典型案例。
最高法此次选取的案例涉及上市公司、挂牌公司、普通国有公司及私营企业多类主体,造假行为涵盖挂牌公司公开转让、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出具虚假审计报告骗取银行贷款等多个场景。对于证券发行人、主办券商、财务顾问及会计师事务所等众多财务造假主体,相关法院根据各自过错予以相应刑事与民事打击,全面落实了对财务造假“零容忍”的要求。
普华永道够得上刑责。 如果通过所谓陆续解约,来观察高层是否已经满意,那么实际是在保护pwc,如果是原班人马跳槽,那就更是欺瞒高层。 对于规模小3倍左右的麦道夫案,这种作为足以相当于判处中国股市*刑了,谁能对财报质量有信心呢
最高院不敢点名、多次用某公司,财新核实并敢点名不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