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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类银行互联网贷款业务再规范 新增不良贷款形成率等指标

文|财新 刘冉
2024年04月29日 22:34
新增“资产质量迁徙情况、处置前不良贷款形成率、担保增信类互联网贷款业务在代偿赔付前的逾期贷款形成率”三个考核指标;鼓励拓宽自营渠道,加强合作机构管理
多名相关银行人士向财新证实,已收到国家金融监管总局近日发布的《关于进一步规范股份制银行等三类银行互联网贷款业务的通知》。图:视觉中国

  【财新网】针对股份制银行、城商行、民营银行的互联网贷款业务,国家金融监管总局进一步完善监管要求。

  多名相关银行人士向财新证实,已收到国家金融监管总局近日发布的《关于进一步规范股份制银行等三类银行互联网贷款业务的通知》(下称“54号文”),除了前述三类银行,中信百信银行亦参照通知执行。

  根据2020年7月原银保监会发布的《商业银行互联网贷款暂行管理办法》(下称《办法》),互联网贷款是指商业银行运用互联网和移动通信等信息通信技术,基于风险数据和风险模型进行交叉验证和风险管理,线上自动受理贷款申请及开展风险评估,并完成授信审批、合同签订、贷款支付、贷后管理等核心业务环节操作,为符合条件的借款人提供的用于消费、日常生产经营周转等的个人贷款和流动资金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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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霍侃 | 版面编辑:鲍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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