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网】为进一步深化退市制度改革,实现进退有序、及时出清的格局,4月12日,证监会制定《关于严格执行退市制度的意见》(下称《退市意见》)。这也是2020年中央深改委审议通过《健全上市公司退市机制实施方案》以来,监管措辞严厉的退市文件,称加大对“僵尸空壳”和“害群之马”出清力度,削减“壳”资源价值;同时,拓宽多元退出渠道,加强退市公司投资者保护。
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司司长郭瑞明表示:“2020年退市改革以来共有135家公司退市,其中112家强制退市。对于2020年以来连续3年及以上财务造假的公司,我们将从严适用新规予以退市。此次新规发布前已经收到行政处罚事先告知的,适用旧规,不再溯及既往;但是,对于这些公司,我们仍将坚决推进刑事追责、民事赔偿等工作,加大立体追责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