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划转社保的国有股权如何投资管理?三部门出新规

文|财新 程思炜
2024年03月23日 11:29
全国社保理事会管理的划转国有股权收益可投资存款和利率类、信用固收类、股票类、股权类产品,对每类产品投资的比例均有规定
资料图:中国财政部。图:视觉中国

  【财新网】2017年起开展的划转部分国有资本充实社保基金工作基本完成后,近日财政部、人社部、国资委发文,对划转国有股权现金收益的投资管理作出规定。

  三部门3月22日公开《划转充实社保基金国有股权及现金收益运作管理暂行办法》(下称《办法》)。据财政部有关负责人介绍,目前全国划转(即划转国资充实社保)工作已基本完成,多数承接主体接收的划转国有股权禁售期已过,开始收取划转股权现金分红且规模逐年增加,需要通过运作管理进一步获取收益。为规范划转充实社保基金的国有股权及现金收益的运作管理,制定此次《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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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李箐 | 版面编辑:王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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