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网】江苏高院近日发布了《江苏法院涉外商事海事审判典型案例》,其中,新加坡马利卡公司等与太保产险的海上保险合同纠纷案,被作为“如何正确界定海上保险投保人告知义务、维护被保险人索赔权”的案例入选。
海上保险是保险业的发源地,但在这类保险中,投保人或被保险人的告知义务一直是司法实践中的难题,也是扩大对外开放中常见的纠纷类型,实务界对此存在不同观点。
在本案中,新加坡马利卡国际集团私人有限公司(下称“马利卡公司”)于2019年9月向瑞鸿公司采购一台超大超宽型灌装线传送机,瑞鸿公司的关联企业恒昌公司负责生产机器,并安排运输和保险。案涉机器分装在14个普通集装箱和3个框架集装箱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