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网】美东时间7月13日晚,美国联邦法院裁定加密货币Ripple公司,通过交易所及程序算法出售XRP代币不构成证券投资,因此不违反联邦证券法;但向机构投资者销售代币则被视为证券投资,违反了联邦证券法。(参见判决原文)
2020年12月,美国SEC起诉Ripple公司及其两位首席执行官,通过71页的起诉书详细指控了Ripple公司如何未经许可发行代币、坐庄拉盘牟利的欺诈行为,包括从2013年开始,Ripple公司及其创始人出售了超过146亿单位的数字资产证券XRP,以换取超过13.8亿美元的资金。SEC认为Ripple公司及其创始人向投资者出售XRP代币,并以此获利,这种行为已经属于证券发行和销售,但Ripple却未根据联邦证券法将XRP在监管部门注册为证券,也没有获得任何注册豁免,违反了联邦证券法的注册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