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网】6月21日,证监会正式发布《关于深化债券注册制改革的指导意见》(下称《债券注册制改革指导意见》),以及《关于注册制下提高中介机构债券业务执业质量的指导意见》(下称《中介机构债券执业指导意见》)。这也标志着新《证券法》以来,债券注册制改革全面落地。
2022年11月,上述两个文件征求意见稿对外发布。(参见财新网《发行人、中介双重“紧箍咒” 公司债注册制改革再推进》)与征求意见稿相比,《债券注册制改革指导意见》在名称上删除了公司两字,其原因是2023年3月国务院机构改革中,将企业债券发行审核职责从国家发改委划入证监会,企业债和公司债都适用于注册制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