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网】3月16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公布,其中,深化党中央机构改革的第一条和第二条,就是组建中央金融委员会和中央金融工作委员会。
据此前财新报道,此次全国人大审议通过的是二十届二中全会审议通过的《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的一部分,中央机构改革层面还有大动作(参见《财新周刊》2023年第10期封面文章《重塑金融监管》)。而现在尘埃落定,谜底揭晓:原国务院金融稳定委及办事机构不再保留,将国务院金融稳定发展委员会办公室职责并入新成立的中央金融委,并设立中央金融工委,两块牌子一套人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