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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者“赢了官司拿不到钱”有新解 可申请同案上市公司行政罚款补足

文|财新 王娟娟
2022年03月11日 18:46
民事赔偿责任优先原则难以在实践中落实,导致上市公司缴纳行政罚款后,剩余财产不够赔偿投资者损失。新规让受害投资者可在法院做出民事判决一年内向证监会申请已缴纳的行政罚款用于补充赔偿
为了落实民事赔偿责任优先原则,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证监会、财政部联合研究起草了《关于证券违法行为人财产优先用于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有关事项的规定(草案)》,明确了违法行为人所缴纳的行政罚没款用于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具体工作机制,于3月11日发布,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图/视觉中国

  【财新网】上市公司违法所得优先用于偿付投资者一直是各界共识,民事赔偿责任优先原则也是《证券法》一直就有的规定,但过往的实践中,往往行政处罚首先发生,罚款上交后直接充入国库,违法上市公司剩余财产难以支付民事赔偿,如何实现民事赔偿优先缺乏具体可操作的规程。

  为了落实民事赔偿责任优先原则,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证监会、财政部联合研究起草了《关于证券违法行为人财产优先用于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有关事项的规定(草案)》(下称《规定》),明确了违法行为人所缴纳的行政罚没款用于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具体工作机制,于3月11日发布,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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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李箐 | 版面编辑:鲍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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