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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套动产和权利担保统一登记制度 央行修订登记办法

2021年05月19日 23:05 来源于 财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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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动企业动产担保融资便利化,从2021年1月1日起,动产和权利担保已统一在央行征信中心的动产融资统一登记公示系统登记,央行修订相关配套登记办法
5月19日,央行发布《动产和权利担保统一登记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在原本主要明确应收账款质押登记和查询规则的《应收账款质押登记办法》上进行修订,相关登记规则也明确扩展到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抵押等动产。图/视觉中国

  【财新网】(记者 朱亮韬)为配合2021年已正式开始实施的动产和权利担保统一登记制度,央行修订相关登记办法。

  5月19日,央行发布《动产和权利担保统一登记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下称《办法》),在原本主要明确应收账款质押登记和查询规则的《应收账款质押登记办法》上进行修订,相关登记规则也明确扩展到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抵押等动产。

  在国际上,动产担保融资是缓解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的有效途径,而统一的登记平台被认为是推动企业动产融资便利化的重要举措。但在2021年之前,中国一直缺乏统一的动产登记,而是分割在多个部门主管的系统中,例如市场监管总局的存货和设备抵押登记、央行征信中心应收账款质押登记、知识产权局的知识产权登记等(参见《财新周刊》2016年第5期《动产融资改革迟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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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霍侃 | 版面编辑:邱祺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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