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网】(记者 朱亮韬)为配合2021年已正式开始实施的动产和权利担保统一登记制度,央行修订相关登记办法。
5月19日,央行发布《动产和权利担保统一登记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下称《办法》),在原本主要明确应收账款质押登记和查询规则的《应收账款质押登记办法》上进行修订,相关登记规则也明确扩展到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抵押等动产。
在国际上,动产担保融资是缓解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的有效途径,而统一的登记平台被认为是推动企业动产融资便利化的重要举措。但在2021年之前,中国一直缺乏统一的动产登记,而是分割在多个部门主管的系统中,例如市场监管总局的存货和设备抵押登记、央行征信中心应收账款质押登记、知识产权局的知识产权登记等(参见《财新周刊》2016年第5期《动产融资改革迟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