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网】(记者 武晓蒙)继人保财险后,2021年又一家金融机构因侵害消费者权益,被银保监会消费者权益保护局通报。
2021年2月3日,银保监会发布的《关于光大银行侵害消费者权益情况的通报》指出,光大银行存在违规代客操作、短信营销宣传混淆自营与代销产品、适当性管理落实不到位、个贷业务与保险产品强制捆绑、存贷挂钩、违反质价相符原则收取财务顾问费六项问题,侵害了消费者知情权、自主选择权、公平交易权、财产安全权等基本权利,监管已要求银行进行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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