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网】(记者 刘彩萍)我国证券市场从建立之初就确定了制定信息披露媒体制度,并随着实践发展不断调整完善。9月11日证监会将从事证券市场信息披露业务的媒体名单由八家调整为七家,删除了《中国改革报》和《证券市场周刊》,增加了《经济参考报》。
此前法定信披媒体,通常为业内所说的“七报一刊”,即《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金融时报》《中国改革报》《中国日报》《证券市场周刊》,以及《经济日报》(由其下辖《证券日报》执行);实际运行中基本为“三报一刊”,即《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市场周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