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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2P转型开口子 符合条件的机构可转为小贷公司

2019年11月27日 12:42 来源于 财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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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型后设立的全国经营的小额贷款公司注册资本不得低于10亿元,且首期实缴货币资本不低于5亿元,同时不低于转型时借贷余额的十分之一;存量业务化解过渡期最多不超过2年
在10月21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的发布会上,银保监会副主席祝树民曾表示,银保监会、人民银行正在会同有关地区研究制定P2P网贷机构向小贷公司转型的具体方案。图/视觉中国

  【财新网】(记者 吴雨俭)转型网络小贷,可能是未来一段P2P行业的关键词。

  在10月21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的发布会上,银保监会副主席祝树民曾表示,银保监会、人民银行正在会同有关地区研究制定P2P网贷机构向小贷公司转型的具体方案。

  据财新记者了解,该方案已经下发至地方金融局。11月15日,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网络借贷风险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联合印发《关于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转型为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的指导意见》(下称83号文),指出可引导部分符合条件的P2P网贷机构转型为小贷公司,主动处置和化解存量业务风险,最大限度减少出借人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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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霍侃 | 版面编辑:许金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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